记者日前从环保部获悉,《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公布。《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着力改善全省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提出,到2017年,河北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保定、廊坊市分别下降到77微克/立方米和65微克/立方米左右;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60%,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30%以内。
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两个下降、两个提升”:“两个确保”,即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污染严重城市力争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10位;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取得决定性进展,完成“6643”目标任务。“两个下降”,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风能等优质能源占比达到50%。“两个提升”,即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地下水超采区基本实现采补平衡;绿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积21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
据了解,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5月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河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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