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8日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分别由蒋巨峰、杨松、李家祥、朱之鑫、贾治邦、吴新雄、马中平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7个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4月28日,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督察工作动员会上,各位组长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情况等。
7个省(市)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并要求所在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督察配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根据安排,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