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14日讯, 近日,环境保护部网站发布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情况显示,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在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中金黄金董秘办,电话无人接听。
7月31日,环境保护部网站披露环保督察情况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指出,辽宁省作为传统工业大省,产业结构偏重,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问题相当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其中,重点区域违法建设问题突出。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露天矿坑,被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作为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该保护区管理局不仅没有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反而以书面形式提供排山楼金矿矿区不在保护区范围的证明,明显弄虚作假。
资料显示,海棠山是国家4A旅游风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十大优秀景区之一。位于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大板村西北2公里处。距阜新市区22公里,距省会沈阳160公里。海棠山海拔高度715.5米,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的典范。
督察要求,辽宁省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要深入研究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方向,强化措施,形成系统思路和工作方案并扎实推进。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不断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大合力。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辽宁省阜新市政府网站信息显示,按照中央环保督察阜新工作协调组有关要求,海棠山保护区管理局与中金黄金排山楼公司共同协商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具体退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各功能区的进一步勘界立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辽宁排山楼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中金黄金,为中央直属企业。
辽宁省厅督导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市、县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保护区等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保护区建设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摸清底数,落实措施。三是加强信息反馈与沟通,对于市县整改的新进展、采取的新举措要及时向省厅对口部门反馈。四是要“举一反三”,针对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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