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甘肃天祝县祁连重晶石粉矿,是1985年开始开采的一座露天矿。露天矿对植被破坏非常严重,创面大、弃渣多,加上坡度陡,整治难度非常大。经过科学治理,堆砌矿渣的3个坡面已被平整并覆土种草,草儿都冒出了十几厘米高,植被风貌逐渐融入原有的生态环境之中。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厅长王忠民说:“主题教育成效关键看整改落实,我们集中精力推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144宗持证矿业权分类退出和环境恢复治理,依法依规将这项工作做好。”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甘肃省以配合保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重要契机,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截至8月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已向甘肃省交办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25批次共1921件,已办结1135件。其中,责令整改754家,立案处罚155家,罚款金额566.8923万元,立案侦查5件,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157人,问责95人。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62项具体整改问题中,47项已完成整改,其余正按计划强力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反馈的31项问题中,16项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其余正在加快实施。
甘肃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祁连山腹地指导督促整改。截至目前,自然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已全部分类退出,基本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历史遗留无主探采矿点修复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启动相关验收工作;保护区内42座水电站全部完成分类处置,9座在建水电站退出7座、保留2座,33座已建成水电站关停退出3座、规范运营30座,涉及的25个旅游设施全面完成整改并实施生态修复;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确定的七大任务完成投资26.3亿元、占总投资的65.3%。
省自然资源厅认真吸取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教训,对《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与国家上位法不一致的部分进行修订完善并报请省政府印发执行;组织制订《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后印发;注重源头治理,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全部纳入《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禁止勘查开采区;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项目用地和矿产开发全部退到生态红线以外。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已建成15座国家级绿色矿山。
“整改落实牵一发动全身,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既要确保矿产资源开发全部退出保护区‘三区’范围,又要维护矿山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这就不能不管不顾搞‘一刀切’,要做到两全其美。”王忠民坦言。
在矿业权清理退出过程中,面对矿业权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部分重叠的问题,甘肃没有搞“一刀切”,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扣除式退出方式,对位于保护区“三区”范围内的坚决退出,“三区”范围以外的,在企业履行生态保护责任的情况下,依法规范勘查开发。在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天祝煤矿矿业权退出中,从维护天祝煤矿3000名职工、炭山岭镇1万名煤矿职工家属、周边群众合法利益考虑,甘肃积极推进部分位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天祝煤矿扣除式退出,既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也保障了企业、职工和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是对我们的当头棒喝,如同猛击一掌,令人警醒。通过不懈努力,曾经机器轰鸣、尘土飞扬的场面已经远去;曾经伤痕累累的‘母亲山’,正在逐步恢复往日的活力。”甘肃张掖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金龙发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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