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华人联合会<总会> 中国边贸联合会主管主办 [ 设为首页 ] [ 收藏本站 ]

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作者:记者张洋 发布时间:2017-5-3 10:35:31
    北京5月2日电 ,国家网信办2日发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

    现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于2005年施行。近年来,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新修订的《规定》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规定同时明确,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编辑:罗成
 
·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2017年橘洲烟花燃放时间调整
·3日湖南将迎强降雨强对流天气
·中央督察组向湖南转办第七批群众
·俄过境大火蔓延内蒙古大兴安岭
·多写一字致5万债权消灭 债务凭
·印度将发“南亚卫星”献礼6国
·特朗普:如情况允许,愿与金正恩
·人民网评:劳动者如何回答“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