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2日电 (记者刘诗瑶)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按照国务院批准同意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局组建了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于8月22日先期进驻辽宁、海南,开展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重点查摆、解决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问题。
辽宁、海南督察组工作动员会分别在相关省政府驻地沈阳和海口举行。督察组强调,建立实施海洋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本次围填海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第一批国家海洋督察组共分6个督察组,进驻辽宁、海南后,将于近日陆续进驻河北、江苏、福建、广西,对这6省(自治区)开展以围填海专项督察为重点的海洋督察,其间,同步对河北、福建、广东三省开展海域海岛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防灾减灾等方面海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根据工作安排,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个月左右。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自治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不接待走访),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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