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人商务网消息,排队礼让、文明养犬、移风易俗……从5月1日起,《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这是32年来长沙第一部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与经济社会生活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湖南首部关于文明行为促进的专项法规。
《条例》共5章37条,旨在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条例》2018年初由长沙市文明办提议,经2019年1月11日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立法过程中,发出调查问卷17万份,有效回收15万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条例》明确倡导的文明行为,包括公共秩序、家风建设、社会互助、遵规守约4个方面,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包括损害市容环境、妨碍交通、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
“倡导向雷锋等英雄模范学习,崇尚英雄模范,传承、弘扬英雄模范精神。”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自愿申请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海说:“《条例》立法精致,颇具地方特色,并在鼓励文明行为、处罚不文明行为、机制保障等方面都有具体的措施。”他认为,长沙市已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但文明城市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好似一双无形的眼睛,通过立法来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才能固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宝贵经验和丰富成果,促进城市共同文明意识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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