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7-1-16 11:31:49 |
中越联合公报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的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于2017年1月12日至15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同阮富仲总书记举行会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分别会见阮富仲总书记。俞正声并与阮富仲总书记共同出席庆祝中越建交67周年暨2017年迎新春友好活动。在亲切、友好的氛围中,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的情况,就进一步深化发展新时期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除北京外,阮富仲总书记前往浙江省参观访问。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增进了互信,进一步巩固了中越传统友谊,深化了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为促进本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双方认为,中越两国是有着悠久友好传统的邻国,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相同、发展道路相近,前途相关、命运与共,各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两国友好关系与良好合作对两国都有重要意义。在国际地区局势深刻复杂变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是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选择,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
越方热烈祝贺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取得圆满成功,高度评价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进展,衷心祝愿并相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一定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预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中方热烈祝贺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取得圆满成功,高度评价越共十二大以来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在转变增长模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民生、加强党的建设与整顿、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衷心祝愿并相信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越南共产党领导下,越南人民一定能胜利实现越共十二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早日把越南基本建设成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现代化工业国家。
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鉴,推动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共同为人类和平和进步事业作出不懈努力。
三、双方回顾了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中越传统友谊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必须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传承好、维护好、发扬好。
双方重申,中越将继续坚持“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始终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双边关系,始终牢牢把握中越友好大方向,坚持相互尊重,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妥善处理分歧,深化互利合作,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为促进本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双方认为,两党两国高层特别是最高领导人保持经常接触,对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引领作用。
双方一致同意,将继续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年度会晤、多边场合会见等形式,保持和加强中越高层交往的优良传统,就两党两国关系重大问题和国际地区形势及时交换意见,从战略高度引领和指导新时期中越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五、双方认为,中越均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两国发展互为重要机遇,应切实发挥好两党高层会晤机制、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等两党两国间交流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动提升以下领域合作效果:
(一)执行好两党合作计划(2016-2020年),发挥好两党对外部门的协调推动作用,继续办好理论研讨会,实施好两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2016-2020年),加强两党中央部门和地方特别是接壤各省(区)党组织间交流合作,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改革和全面革新、依法治国等治党治国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与越南祖国阵线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
(二)深化外交、国防、安全和执法领域交流合作。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保持两部经常交往和两部对口机关之间的交流。保持两军高层交往,用好两军防务安全磋商、边境高层会晤机制和国防部直通电话等平台,有效落实《中国国防部和越南国防部关于2025年前国防合作共同愿景声明》,加强两军在边防友好交流、人员培训、军事学术研究等领域合作,继续举行北部湾联合巡逻和军舰互访活动。加强两国安全执法领域交流合作,有效落实双方业已签署的合作机制和协议,加强在反恐、预防打击犯罪、出入境管理、边境管控、网络安全、执法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和经验交流。加强两国海警的海上执法安全合作,积极开展青年警官交流、舰船互访、联合搜救演练等务实合作,继续举行两国海警工作会晤,共同维护北部湾海域和平稳定。按照双方已达成的原则共识,积极推动落实海上渔业活动突发事件联系热线,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使之符合两国友好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经贸务实合作。做好双边合作的总体战略规划。积极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包括“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构想对接。加强两国产能合作沟通,有效开展落实《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越南工贸部关于产能合作项目清单的谅解备忘录》。积极磋商达成一致,尽早签署《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
发挥好中越经贸合作委员会及相关合作机制作用,落实好《中越两国政府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延期和补充协议》、《中越两国政府边境贸易协定》(2016年修订)等双边经贸合作文件,积极开展双多边领域经贸合作。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缓解两国贸易不平衡。落实好《农产品贸易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支持两国企业按照检验检疫法规标准要求,开展包括大米、木薯、乳制品、经过加工的水果在内的农林水产合作。
落实好《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越南计划投资部关于共同制定陆上基础设施合作2016-2020年规划的谅解备忘录》。实施好河内轻轨二号线(吉灵-河东)项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合作,有效落实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规划。进一步加强在农业、环境、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在培育适应干旱和盐碱地条件的稻种和树种及造林方面的合作。开展好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合作,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在水资源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用好中越科技合作联委会机制。为双方航空合作提供便利条件。密切配合用好中国向越南提供的贷款和无偿援助。用好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共同推进各领域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中方鼓励代表中国先进技术和发展水平的企业赴越南投资符合越南需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项目,鼓励中国企业扩大进口越南有竞争力的商品,同时愿为越南企业来华投资兴业创造便利条件,越方对此表示欢迎并愿为中国和越南加强经贸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双方支持两国企业加快解决有关合作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中方同意越方在中国杭州设立贸易促进办公室,愿继续为越南在华有关地方增设贸易促进机构创造便利条件。
(四)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两国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交往,使两国民间交往更加活跃、热络,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进一步扩大文化、教育、旅游、新闻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大联欢和中越青年友好会见等民间交往活动。落实好《中越文化协定2016-2018年执行计划》、《中国教育部和越南教育培训部2016-2020年教育交流协议》,鼓励互派更多留学生到对方国家学习。加快互设文化中心,运营好河内大学孔子学院。加强两国新闻媒体和研究机构交流。2017年内完成越中友谊宫建设。鼓励两国地方特别是接壤各省(区)开展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
(五)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落实好两国陆地边界有关法律文件,提升两国边境口岸建设、管理和开放合作水平,继续采取通关便利化措施,积极研究解决两国边境地区季节性务工问题,实现边境地区长治久安和共同发展。
六、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强调要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双方一致同意做好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后续工作,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有效落实商定的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七、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八、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澜沧江-湄公河等多边框架内的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本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中方支持并愿积极参加越方主办的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越方支持并愿积极参加中方2017年主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
九、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高级干部培训合作协议(2017-2020年)》、《中国国防部和越南国防部关于2025年前国防合作共同愿景声明》、《中国红十字会与越南红十字会合作备忘录》、《中国海关总署和越南国防部关于中越陆地边境口岸合作的框架协定》、《中国政府与越南政府关于实施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项目换文》、《中国商务部与越南计划投资部关于合作开展越南公共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援助谅解备忘录》、《中国农业部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关于开展北部湾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与养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越南工贸部关于中国与越南双边贸易中食品安全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中央电视台与越南电视台关于合拍电视专题片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越共中央经济部合作备忘录》、《中国国家旅游局和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2017-2019年旅游合作计划》、《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与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2017年至2021年合作备忘录》、《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与越南之声电台合作协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与越南投资发展银行2017-2019年项目融资与双边授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出版社与越南真理国家政治出版社2017-2021年合作协议》等合作文件。
十、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对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以及中国共产党、政府和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郑重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再次访问越南并出席在越南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在丁酉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双方领导人祝愿中越两国人民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