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人商务网消息,2月2日,汇大机械制造(浙江湖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拿到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心里顿时踏实了。
“境外客户要求我们2月3日开工,每周需交付10000套产品。由于受疫情影响,节后复工日期延后,无法按时交付。”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损失,还要被追偿因导致客户生产线停产2周造成的约3000万元人民币损失,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
早在1月28日,湖州市贸促会就发出通知,告知广大外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派专人值班服务。收到汇大机械的申请后,立即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浙江省贸促会的帮助下,成功出具全国首份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我们会竭力保护企业,将疫情带来的损失尽量降低。”湖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丁古明说。
据悉,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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