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545批次食品 45批次不合格 |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9-25 12:37:20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3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3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5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500批次,不合格样品45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莞市高埗知味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好顺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A级原味热狗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桥头文记鱼店销售的黄骨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东莞市凤岗苏记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四、东莞市莞城富华副食店销售的墨鱼干,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东莞市翔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肇庆市岭南树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枇杷干(果脯类),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六、东莞市南城惠兴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金辉食品厂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七、东莞市东城峰子岩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纯淳纯净水厂生产的宝龙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八、东莞市常平老四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凤岗老火记麻辣烫饮食店自行消毒的碗、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东莞市横沥广其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君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铜锣烧蛋糕(烘烤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常平辉辉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常平梅秀豆腐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常平黄春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樟木头旭生蔬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常平胡小红水产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常平黄胜水产档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常平秀珍豆腐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樟木头水良鸡蛋档销售的精选小鸡蛋、初生家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麦之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酥、红豆酥,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东莞市常平云子豆制品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利康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山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二、东莞市常平玉李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三、东莞市常平胡文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四、东莞市石碣圣香饼店生产的威客雪芙(芝士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五、东莞市塘厦蓝先萍小吃店销售的手工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六、东莞市清溪红元餐饮店加工的细面,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七、东莞市常平林锋蔬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八、东莞市清溪益全饮食店销售的宽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九、东莞市凤岗赣厨餐饮店销售的标称湖北辉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藕带(酸辣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东莞市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工的腌辣椒,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一、东莞市常平林锋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十二、东莞市常平甘记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氧乐果、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十三、东莞市一粒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江团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四、东莞市塘厦香之顺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白鳝,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五、东莞市塘厦万春汤包店加工的南瓜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六、东莞市常平粤姐开饭饮食店销售的生鱼,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七、东莞市东坑秀华熟食店销售的火爆凉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八、东莞市东坑纤之餐饮店销售的纤之海苔肉松捞捞面,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三十九、东莞市莞城少红肉制品档销售的饺子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十、东莞市辣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辣鸭脖、酱辣鸭中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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