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亟待用相关法律来规范地方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地方债监管难度较大,个别地方政府存在明目张胆地违规举债的严重问题,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这些问题说明对于违规举债的法律问责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亟待用相关法律来规范地方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必要时法律可以授权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据财政部网站显示,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所做的《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表示,近日,地方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一些地方政府仍然违规举债,或为企业举债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等;个别金融机构继续为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提供支持,并要求政府进行担保。“明股暗债”等变相举债行为时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地方债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为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安排全国财政赤字16200亿元,其中地方5000亿元;另外,安排地方新增专项债券1000亿元。两项合计,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000亿元。截至12月11日,各地已发行新增债券5912亿元,完成下达额度的99%。据财政部门测算,到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16万亿元,债务率预计约为86%,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虽然目前风险可控,但也需要加大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监督和惩处力度。宋清辉认为,一些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这将会导致债务如滚雪球般的越滚越大,及早发现和制止,可以有效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
对于下一步措施,楼继伟表示,要督促地方政府统筹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财政预算资金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同时,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降低地方利息负担。
离2016年已渐行渐近,目前市场上高度关注后续地方债发行情况。据招商证券预计,明年地方债发行总规模应该在3.4万亿元至4.2万亿元。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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