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月18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1.8%。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表示,从环比看,1月份CPI上涨较多,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强寒潮天气影响了鲜菜、鲜果的生产和运输,鲜菜和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7.2%和4.0%;春节临近,市场需求增加,猪肉价格环比上涨2.5%。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0.32个百分点。二是寒假、春运期间出行人数增加,交通和旅游价格上涨明显,从全国范围看,飞机票、旅行社收费、长途汽车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0.0%、4.2%和1.3%,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0.09个百分点。三是临近春节,居民对服务的需求增加,部分服务项目价格上涨较多,保姆小时工等家政服务、美发、衣着洗涤保养价格环比分别上涨3.0%、1.6%和0.9%。
2016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1.5%,服务价格上涨2.2%。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2.0%,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0.4%。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6%,影响CPI上涨约1.07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4.7%,影响CPI上涨约0.37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10.8%,影响CPI上涨约0.4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18.8%,影响CPI上涨约0.4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7%,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7%,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6.8%,影响CPI下降约0.12个百分点;蛋价下降3.9%,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1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二降。其中,医疗保健、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9%、1.9%、1.7%、1.4%、0.6%;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下降1.6%、0.4%。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42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7.2%,影响CPI上涨约0.19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4.0%,影响CPI上涨约0.06个百分点;蛋价上涨3.3%,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3%,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1.5%,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5%,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
1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7%、0.6%、0.3%、0.1%、0.1%;衣着价格下降0.4%;交通和通信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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