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闻网长沙10月31日 10月30日,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新闻通气会。会议透露,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之日(即10月29日)至湖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不符合湖南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不要求落实补救措施。
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湖南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需经过相应法律程序,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时间为准。
已经违法生育的行为如何处理?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副主任詹鸣表示,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前(即10月29日),不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违法生育二孩,已经处理的,原处理决定继续有效;未作处理的,将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规政策依法处理。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湖南省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詹鸣表示,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湖南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湖南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具体登记办法出台前,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原有奖励政策是否继续有效?詹鸣表示,湖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怀孕第二个子女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再追回。湖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生育的,继续按原规定享受相关奖励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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