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周符波(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符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符波,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符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其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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