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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政:厚植为民情怀 托起民生幸福

作者:李丽萍 发布时间:2022-10-18 0:03:25
      “我在‘幸福里’生活得非常充实和快乐,这里活动丰富、吃住舒心,还能交到不少老伙伴,工作人员对我也很好。”今年91岁的张陶芸居住在贵阳市南明区的“幸福里长照之家”养老服务中心。提起自己的养老生活,她赞不绝口。

       近年来,南明区因地制宜立足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照料需求,精心打造了71个街道、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建立了“1+18+N”的三级综合养老服务网络体系,拟定“六助”措施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养老服务。

       南明区“幸福里”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是贵州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围绕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方面,贵州民政在黔中大地上用心、用情、用力书写为民爱民的时代答卷。

              人民至上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高效更加精准

      贵州不断构建全方位兜底保障网,社会救助制度成熟定型,民生保障更加坚实有力。

      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共向700余万粮食救助对象发放救助粮4亿余斤。在全国率先建立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构建起“发放基本保障金、增发特殊补助金、发放救助粮”三道防线,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月276.48元、每人每年1452元,提高到2022年的679元、5292元,分别增长1.46倍和2.64倍。

     全面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省对313.8万人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45.1亿元。整合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每人每月945元,较2012年的184.6元增长4.1倍。创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017年至2020年,对154.2万困难移民发放救助金23.1亿元。

      全面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精准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助力脱贫攻坚”“发展农村养老助推脱贫攻坚”“创建移民安置点和谐生活共同体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助推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助推脱贫攻坚”“6+1”行动,将183.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脱贫一批”作用。

      开展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将24.9万“三类监测人群”,即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人口纳入低保等兜底保障范围,对9.7万特困人员实施全方位托底供养,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8.6万人、农村低保172.4万人。

      流浪救助提质增效,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建立省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目前全省共建成使用救助管理站51个,基本覆盖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

       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贵州在全国率先修订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新修订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留守未成年人、孤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等实行特殊保护。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政策,建成儿童福利机构54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3个,建成村(社区)儿童之家7662个,占全省村(居)总数的43%。2012年以来四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700元和1200元,10年来分别增长70%和100%。自2020年起,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孤儿标准执行。依托省、市、县、乡、村、网格六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全省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融合共享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目前全省已累计采集1050万名未成年人基础信息,采集率达91%。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持续提高,持续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2016年贵州颁布《贵州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具体发放范围、标准及资金保障事宜。2020年正式建立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目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9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贵州现有35.4万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7.8万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持续开展伤残康复公益项目和“福康工程”,有效防止残疾人“因残返贫”。遴选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假肢矫形器配置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为家庭困难患者实施康复手术,预防“因残致贫”。2021年至2022年在遵义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模式。

              强基固本 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多元更加深化

      贵州不断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始终坚持党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方向。全省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7.6%、98.1%;村、居委会一次选举成功率分别达到99.97%、100%,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对全省13196个村、4623个社区“两委”成员资格、候选人资格,切实落实县级联审机制、“两委”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以及“两委”人员近亲属回避制度,筑牢基层政权建设基础。

      突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围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造形成“社情民意一传到底、政策措施一通到底”的基层联户治理工作机制,夯实平安贵州建设根基。牵头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在安置人口1万人以下、1000人及以上的安置区,新设立374个居(村)委会,依法依规选举产生安置区居委会成员,安置区共设立4819个居(村)民小组。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554个社区建立专项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1898个社区建立社区工作者选拔聘用、素质培训、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晋升退出等机制。制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发展壮大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共培育社区社会组织4.9万个。

      强化能力提升,创新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一个基层治理数据库、一本社区综合数据台账、一张数据管理决策分析云图、一套微网格服务体系、多个社区智慧化场景应用”架构和服务体系。项目一期投入803万元,在全省110个村(社区)开展试运行,采集基本数据4000余万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2013年至今,每年安排3000万元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持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18203个。从2021年起,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标准核定,且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实行“一肩挑”的不低于5万元。

      社会组织聚焦固本强基、赋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从不足5000个增长到14700个,增加2.9倍。贵州把党建作为社会组织管理重要抓手,在党建引领带动下,共培育20个5A级、43个4A级、93个3A级全省性社会组织,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800余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帮扶项目2400余个,投入帮扶资金超过270亿元,受益群众超561万人。社会组织捐款捐物超过9亿元助力抗疫。省级行业协会商会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企业减轻负担6583万元,推出一批免费培训、义务调解、免费咨询、免费申报物资和奖励等举措惠及企业1.6万家。

           改革创新 基本社会服务更加均等更加普惠

      贵州不断改革创新基本社会服务,高位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积极争取外资,获得世界银行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1亿欧元联合融资结果导向型贷款,重点支持政府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南州先后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贵阳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029万元。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连续五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目前,全省共建有养老机构1368个,机构养老床位10.3万张;投入运营71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4167个农村幸福院,建有健康养老产业项目47个。

      婚姻登记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全省通办”改革试点成效显现。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乡(镇)社会事务办、婚姻登记窗口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2021年在全省部署启用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区域试点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改革试点,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做好数据和经验准备。

      殡葬改革稳妥有序推进。贵州修订《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各地陆续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目前全省共建成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67个、提供治丧服务殡仪服务中心38个、乡镇集中治丧点75个。建有经营性公墓79个、城市公益性公墓2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6186个,实现县级集中治丧全覆盖,火化区域集中治丧、安葬全覆盖。下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婚丧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着力加大对滥办酒席、大操大办的治理力度。合力推动全省移风易俗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要求转换为村规民约。陆续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深埋和抛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强化经营性公墓公益属性,目前全省建成树葬区31个,花葬区27个。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全省认定慈善组织220家,设立“贵州慈善奖”,建成完善“慈善贵州”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持续举办“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坚持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2016年以来,全省有8个单位(组织、项目)和个人获“中华慈善奖”。积极动员慈善力量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2017年至2021年,全省慈善组织募集款物超过139亿元。广泛动员慈善力量、社工组织、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全省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超3.75亿元,接收物资价值超4.13亿元。不断加强各级慈善总会建设,全省共成立慈善总会73家。

      志愿服务管理持续加强,社会工作稳步推进。推动出台《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等政策文件,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803万人,志愿队伍5万个、志愿项目34万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春运“暖冬行动”“脱贫攻坚·志愿黔行”助力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各领域志愿服务发展。社会工作健康蓬勃发展,全省已建成市级指导中心8个、县级总站65个、乡镇(街道)社工站685个,培育发展社工组织200余家,社工人才总量突破6万人,持证社工3660人。通过“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等项目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全国率先探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社工站,目前全省20个县(区)已实现社工站全覆盖。有14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5500余人。
编辑: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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