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卫星网1月27日报道,美国《国家利益》杂志不久前报道称,2015年底发生了两件看似毫不相关的事情。先是华盛顿与北京建立太空热线,之后2015年11月奥巴马批准了《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
《美国商业太空发射竞争法案》的实质在于,美国个人和企业在小行星和月球表面发现的任何东西都属于这些人和企业的。而海牙国际仲裁法庭的决定说明,菲律宾与中国在南海的领土纠纷最终将被提交到国家司法机构神力。
《国家利益》的文章作者提出一个问题:当前中国和美国围绕南海的冲突是否预示着太空公共领域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况?
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中的部分条款类似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一些内容。其中有关公海的使用有如下规定:这些领土不属于任何国家,任何船只可以悬挂任何国旗在此航行。而对外层空间则有如下规定:不能把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据为己有。这段话引起了巨大争议。至今还不清楚是否可以利用月球、小行星和其他天体上的自然资源,因为该条约还规定各国应可自由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
文章作者还以公海捕鱼打比方:不同国家的私人企业都可以在公海捕鱼,但这并不意味着将这些海域据为己有。
当然,开采小行星资源与捕鱼,有着原则上的差别。为了开采小行星上的资源,要开采一颗小行星,必须先要拥有它,将其他国家排除在外。美国新法律草案采用的恰好就是“先到先得”原则。
然而,这一立场也会衍生出一些问题。第一,首先,多数国家还比较落后,它们也许不会接受这种观念。尽管中国的太空计划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它很可能会认为自己不大可能第一个到达太阳系中最吸引人的地方而又不违反美国法律。另一方面,中国也许会认为,可以稍后开采太空资源,中国科学家也可利用更多的时间做相关研究。中国暂时就太空开发保持沉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会轻易接受美国关于太空自然资源的立法。
最终导致中美利益发生碰撞。这或许将促使中国推出另一套开发太空的法规,今儿导致新的领土纠纷。不过专家们认为,中美两国在太空地位扎稳前,这还不会发生,《国家利益》的文章作者最后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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